2013年至2015年,長株潭城市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目標任務為6100輛,其中公交車1500輛,專用車650輛,出租車、私人用車和公務車等乘用車3950輛。
 
  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:湖南省政府辦公廳已正式下發《關于我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意見》,2013年至2015年,長株潭城市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目標任務為6100輛,其中公交車1500輛,專用車650輛,出租車、私人用車和公務車等乘用車3950輛。
 
  同時,湖南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按照“省市共擔,以市為主”的原則,省內補貼按照國家補助標準1:1給予補貼(公務車除外),其中省本級承擔補貼金額的30%,市州承擔補貼金額的70%。記者了解到,目前長沙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相關配套政策,也正在加緊制訂中。
 
  到2015年長沙推廣新能源汽車4500輛
 
  “長沙市、株洲市、湘潭市,是湖南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重點地區,同時鼓勵其他城市積極推廣新能源汽車。”湖南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意見明確指出: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重點領域為公交車、公用車(出租車、環衛車、巡邏車、郵政車等)、公務車等公共服務領域。
 
  2013年至2015年,長株潭城市群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目標任務為6100輛。長沙市4500輛,其中公交客車1100輛;株洲市1035輛,其中公交客車300輛;湘潭市565輛,其中公交客車100輛。
 
  《意見》規定,推廣應用的車輛中外地品牌數量不得低于30%,新增或更新的公交、公務、公用車輛中,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%。
 
  湖南省內補貼按國家補助標準1:1給予補貼
 
對于人們普遍關注的財政補貼政策,《意見》一是明確了補貼范圍。對符合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條件和國家政策確定的車型,給予相應財政補貼,補貼區域包括全省所有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城市。對推廣應用混合動力公交客車實行定額補貼,區域限長株潭城市群示范區域之外的其他11個市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