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全國政協委員、湖南省監察廳副廳長胡旭晟向大會提交提高公眾讓行意識,確保救護車“生命通道”暢通的建議。他建議,統一在“120”救護車前安裝攝像頭,對插隊、攔截、不讓路給救護車的車輛進行取證,提供給交管部門處罰。
 
 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有關規定,救護車屬于特種車輛,按照規定當其警報器響起時,其他車輛應該讓行。但在現實中,人們未將“120”救護車與“110”警車和“119”消防車“一視同仁”。據抽樣調查和“120”急救中心的反映,在以往運送病人過程中,八成以上車輛根本不避讓救護車,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車在路上被堵的問題屢屢發生。
 
  為保證救護車“生命通道”的暢通,胡旭晟建議國家修改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、法規,以立法的形式對不避讓救護車的行為制定具體而嚴厲的處罰措施;對不主動避讓者實行扣分罰款制度,用法律來約束駕駛人行為,強制執行。
 
建議統一在“120”救護車前安裝攝像頭,對插隊、攔截、不讓路給救護車的車輛進行取證,提供給交管部門處罰。記者李柯夫